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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七十条、交通运输部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》第三十二条、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》第三十八条等相关规定,现依法对104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公告注销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(详见附表)。
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。公告时间自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1日,如有异议,请及时反馈至十堰市交通运输局。
联系人:李小云,联系电话:0719-8765022。
特此公告。
附表:
注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(2026年第1号).doc
十堰市交通运输局
2026年1月26日
编辑:李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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