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10日,十堰市医疗保障局发布《关于终止部分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的公告》。
为进一步规范门诊慢特病管理,强化待遇资格准入监管,防范医保基金流失,根据2025年《关于开展门诊慢特病评审监督交叉检查的工作方案》《关于开展门诊慢特病资格准入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》部署要求,该局对2024年1月至2025年10月期间纳入慢病待遇的参保人员开展了待遇资格专项检查。经专家评审,核实196人存在诊断依据不足、病情未达到准入条件却纳入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情况。现对不符合准入标准的慢病资格予以终止待遇处理。后期请根据病情变化及用药需求,重新在“湖北医疗保障”小程序申报门诊慢特病。
附件:
2024年1月-2025年10月慢病准入问题明细表.docx
编辑:万林